今天在 Yahoo!上看到一則新聞,身為摩托車一族的我有很深的感觸,先引文如下:
交通大執法首日北縣告發 1700 件 大多是機車受罰
今天全國警方同步執行「路權優先」交通大執法,北縣第一天取締件數高達1700件,其中四分之三都是機車駕駛違規。包括機車行駛於〔禁行機車道〕,以及〔沒有兩段式左轉〕
我真的不太懂我們英明的政府在想些什麼?在處罰民罰之前,是不是要先想想道路規劃本身是否有誤?是不是要先想想在做這種大規模的活動之前先做教育宣導?這不是帶有突擊性的掃黃、掃毒或者是掃黑... 而是針對民眾?說真的,在 Yahoo!上看到這則新聞的時候,我只覺得可恥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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