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4-12-03

會不會太誇張?

最近都在忙一些亂七八糟的事,都沒有什麼時間上來走走看看...

  看到留言板裡 Lucifer 發的漫畫分級,我去「對抗分級制度」的網站看了一下,說真的,只有種哭笑不得的感覺!

  照英明偉大的新聞局規定,可能沒有幾本漫畫可以列在普遍級裡哦!



  我最愛的聖堂教父、風雲(第一部,這是一定要強調的)、城市獵人等書,可能都會進入「逾越限制級」的級別裡頭哦!

  突然覺得,現在的小朋友好像不一定幸福耶,最起碼,我國中的時候,還可以「博覽群書」。他們照著新聞局的偉大規定,可能都要等到十八歲之後才可以看漫畫哦!

*英明的 Lucifer,我們要不要考慮去賣雞排算了...

*有位好心的朋友,掃了篇「來自魔界」裡的單元,
點這裡看一下沒有漫畫的世界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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