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真的,雖然我很少用到健保(我可是超級健康寶寶,一年可能用不到一次),但我不得不承認這個東西是個好東西,看到了健保局每次都在新聞上可憐兮兮地說他們虧了多少又多少錢,員工卻又有年終獎金可以領(印象中,年終是有盈餘的公司才發的不是嗎),我不太懂他到底是虧損在哪裡?感覺上像是一個千萬富翁在跟門口的乞丐說他很窮一樣!
我個人覺得,在加高健保費的同時,健保局是不是該檢討一下自身?而不是一昧地將這些「成本」加諸在民眾身上?我個人對健保局的服務是很感冒,之前 Medea 去辦個帳單地址轉換,轉了二次,都還是寄去原來的地方,等到知了,早就過期了,而每次去辦都要花時間,服務人員的態度也不是很好(可以稱得上是惡劣了),讓我每每都不太想保,但卻又是強制性的(這算不算是某種獨佔事業)!
反正,這些官員說了就算,人民付不付得出來是你家的事!所謂的考量,都是基於富人基礎的,於是呢,有錢人都往國外跑,剩下我們這些窮人在台灣苦苦掙扎,賺的錢被政府徵收的愈來愈多,卻不見政府真正為我們這些小老百姓做了什麼事!每當有什麼事情發生,都只看到「英明」的政府官員在互相推托責任,沒有人真正願意出來負責,這就是所謂的「民主政府」嗎?
二代健保費!以家戶總所得收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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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行10年的健保制度,未來將有新變革,特別是和您荷包息息相關的保費問題,收費標準將從現在可依家庭中較低收入的一方加保,變成以家戶的總所得,作為保費基準。
舉一個雙薪家庭的例子來說,如果父親的收入是6萬,母親的收入3萬,2個小孩跟媽媽加保,每個月的保費只要1242元,爸爸另外支付自己的保費830塊;但是二代健保以夫妻倆加起來的收入,9萬塊加保,保費可能暴增1千多元,變成3588塊。
不過衛生署說,家庭總收入要怎麼計算,牽涉稅制問題,還沒有定案。衛生署健保小組召集人陳樹功:「所謂的總所得包括哪些項目,你如何去把這些資料收集起來,要不要定一個基準。」
另外,為了避免民眾逛醫院的陋習,二代健保小組的專家建議採行改良型的包醫制度,民眾可自由選擇加入不同的醫療聯盟,加入之後,只能在聯盟所屬的醫院看病。有學者批評這樣的規劃太過理想,衛生署表示,一切都還在討論階段,未來還需要修法才能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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